联系邮箱:food@importfood.net
联系传真:0754-88485995
公司网址:www.importfood.net
总部地址:汕头市黄河路19号智汇时代雅园4幢1012号
政策法规 大仓策划 · 进口食品 · 品牌运营:(0754)82553777 我们恭迎您的来电!
- 202207.02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7号(关于进口肯尼亚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7号(关于进口肯尼亚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2022〕47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肯尼亚共和国农业、畜牧业、渔业和合作部关于肯尼亚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
- 202206.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解读
相关文件: 海关总署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
- 202204.14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3号(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证书格式按照附件执行。 本公告自2022年6月12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原产...
- 202204.11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8号(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魔芋干片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22〕28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印度尼西亚魔芋干片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允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产的、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魔芋...
- 202203.22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6号(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
为保障我国生物安全,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海关总署制定了《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
- 202202.19
- 海关总署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3月12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2011年9月13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4号公布并根据2016年10月18日原国家质量监督...
- 202203.17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3号(关于进口蒙古国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公告〔2022〕23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蒙古国海关总局关于蒙古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蒙古国乳品进口。现将进口蒙古国乳品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
- 202203.17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2号(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 )
公告〔2022〕22号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 202203.17
- 中国-乌拉圭海关AEO互认实施
- 202202.24
-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1号(关于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输华小麦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补充条款》的规定,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俄罗斯小麦,是指在俄罗斯联邦境内且未发生小麦矮腥黑穗病的...